圖書館規則

A. 一般規則

B. 借用限期
物件 借用期
中、英文圖書 14 天
過期雜誌 14 天
錄音帶、光碟 5 天
公開試參考書籍及試題 2 天
檔案資料、字典及百科全書 只限館內參閱,不得外借

C. 借用規則
  • 每位同學可透過學生證借用圖書館物品。
  • 學生證不可轉借他人使用。
  • 圖書館不設即日借還書服務。
  • 除過期雜誌外,報紙及最新雜誌只供館內使用,不得借閱。
  • 同學有責任留意借書時印在書後的還書日期,依時還書,過期還書,每本每日罰款$1.00。(星期六、日及學校假期除外)
  • 如借用之錄音帶、光碟附有書籍或印刷紙張,學生須將該等東西一同交還,逾期交還亦須每日罰款$1.00。
  • 同學如有圖書館資源過期未還,本館有權停止該同學一切借用權利。
  • 如同學逾期兩個月仍未能交還圖書館資源,本館將會以失書或失物個案處理同學的罰款。
  • 如無人預訂,同學可續借書籍及物品1次。
  • 續借時,同學須帶同所借的資源到圖書館辦理手續。
  • 如發現書籍或物品有損壞情況,同學須立即通知負責老師或圖書館領袖生,以便修補。
  • 書籍借出後,同學必須保持完整,如有遺失或損壞,必須照價賠償,並受處分。
  • 書籍借出後,必須加以保護,保持完整,如有遺失或損壞,必須照價賠償,並受處分。
  • 凡學期結束前一星期,同學必須將所借用的圖書館資源交還。

D. 一般借書/借光碟程序
  • 借書程序
    • 選擇書籍
    • 拿「學生證」及書籍到借書處排隊
    • 書籍借出
    • 離開圖書館前同學必須把借出的書籍給出入口位的領袖生檢查,方可離開圖書館。
  • 借 CD/ 錄音帶程序
    • 在服務櫃台參考有關物品之編號
    • 向服務生提出所需借用物品之編號
    • 物品借出

E. 暫停借書服務 星期六、學校假期及考試期間,借書服務暫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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